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开原法院强化执行,只为优化营商环境出份力
作者:张海凤  发布时间:2018-12-12 14:59:15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市委八届七次会议精神,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落到实处,开原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基本的营商环境理念,将决胜执行难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

  近日,我院成功执行了一起企业拖欠案款的案件。申请人是开原市立达干燥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与吉林长岭县新安镇泓翰新型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生经济纠纷,我院依法判决后,泓翰新型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立达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依法提起申请。

  清晨5点钟,天空朦朦胧胧的,许多人处于睡意正浓时,开原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早已踏上执行的征程。驱车近4个小时,来到吉林长岭县新安镇,找到泓翰新型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说明此次来的目的。起初,泓翰新型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拒不配合执行,而且找出产品质量不合格等众多理由,执行法官陈明、执行员宋永强耐心劝导,并向其说明了拒不执行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时被执行人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当即履行了法律义务。此次执行为申请人开原市立达干燥设备有限公司挽回财产65000余元。

  经过一天的奋战,干警们回来时天色已黑。“执行攻坚虽然起早贪黑,但一想到能为企业挽回案款,为打造诚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尽份心出份力,再辛苦也值得!”执行法官陈明表示。
责任编辑:张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