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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五项举措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作者:郭晓宇  发布时间:2018-12-13 15:55: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提出的问题,紧盯薄弱环节,采取五项举措,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个方面和全部过程,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彻底扫除黑恶势力,从严从实做好有关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法院电子显示屏、官方微博等平台载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通过庭审公开、网络直播等多形式揭露、震慑犯罪。同时,广辟线索来源,广泛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积极鼓励社会举报,积极拓宽线索来源的渠道。

    三是进一步深挖严查“保护伞”。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要求,提升审判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都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及时发现相关线索。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办案。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等信息,确保随用随得。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准确掌握我院案件情况和审理进度,根据案件台账定期清查,督促审限内结案,防止久拖不决。对于超过六个月未能审结的案件,应当逐案分析原因并加强督办指导。

    五是加强对“三镇、两局”的督导工作,使其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针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以及组织机制、线索排查、宣传动员、台账整理与材料收集报送等方面要持续进行督导。同时,鼓励各村镇以示范点引领带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
责任编辑:郭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