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院的领导们真好啊,真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儿啊,没想到这承包款这么快就给我了,我要给你们点赞!”9月11日上午,刚办完接收执行款手续的张大爷对着镜头竖起了大拇指,高兴得合不拢嘴。
这事儿要从6年前说起。2013年1月1日,开原市某农林发展公司通过开原市老城街道办事处与19户村民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租金每年每亩800元。但是在2018年,该公司给付了一部分资金后就没再履行合同。每户几千块钱的承包款对于这19户村民来讲不是小数目,情急之下他们选择用一纸诉状把该公司和老城街道一同告到了法院,请求给付土地承包款共计12万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开原市老城街道办事处和该农业发展公司给付了一半执行款。由于该公司再无能力偿还剩下的钱,老城街道办事处便和开原市人民法院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向开原市财政局协调了剩余的65000余元,定于11日上午发放给村民。于是,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本次执行工作由开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伟带队,在老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同时,开原法院还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昌图县亮中桥镇东兴村党支部书记吴艳良前来参与。吴艳良代表见证并监督了办理交付执行款手续的全过程,他表示,通过见证发放执行款的过程,真切感受到了开原法院敢于迎难而上,维护司法权威,努力攻坚“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他也希望通过有效的途径来宣传法院执行工作,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理解并支持法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