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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守初心  “护苗”更“护航”
  发布时间:2021-08-16 15:55:04 打印 字号: | |



匠心守初心

“护苗”更“护航”


日前,全国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发布通知,决定命名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辽宁省法院系统共3家单位获此殊荣,开原法院刑事审判庭名列其中。

开原法院“青少年维权岗”耕耘记

积土成山非斯须之作,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开原法院刑事审判庭获得此光荣称号,是多年来用心用爱“护苗”结出的果实。

·2003年

设立少年法庭(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

·2007年

荣膺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2013年

在原有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基础上,加强了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

·2016年

刑事庭重新制定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计划、目标和具体措施,开展创建活动。

·2019年

再次荣膺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开原法院一直以来十分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坚持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有关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与打击相结合,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打击惩处为辅的原则,依法办案的同时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针对未成年实施犯罪的案件,坚持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同时坚决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国家司法的爱护和温暖。在注重案件处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

从2013年至2021年8月,开原法院共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6件共85人,审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打击此类犯罪13人。


强化审判职能

健全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开原法院始终把少审工作摆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任组长,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有刑事审判庭正、副庭长及全庭员额法官,对少审工作常抓不懈。全力打造少年法庭,组建专门合议庭,由刑事庭副庭长担任少年法庭庭长和专职审判长,配备高学历、高素质的合议庭成员,在刑事庭设立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在具体审判工作中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维护。并强化少年法庭人员的业务学习,注意总结经验,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犯罪的调查研究,分析犯罪特点,探索更加有效的规范的审判模式,积极撰写论文和调研文章。

在未成年犯罪具体案件处理中,庭前重调查,庭审重帮教。庭前,在严格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征求所在学校、社区、家长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情节;庭审中,推行“圆桌审判”,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抵触情绪,为开展庭审帮教和感化营造良好环境;并邀请被告人的老师、亲人到场,帮助其思想转化,促使他们接受审判,重拾生活信心。


对于恶意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少年法庭更加注重保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着力平复其情感与心灵的创伤,在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使未成年受害人认识到国家司法的公平正义和强大力量,感受到法律对人民的保护。

疫情时期,科技保障。2020年初以来的疫情期间,在防疫抗疫的同时,为确保未成年人审判,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庭,通过网络让家长、老师见面,不乏屏幕前痛哭流涕的辛酸与痛改前非的承诺。

宣判重温情,判后重答疑。对未成年犯罪,充分运用政策、法律,扩大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比例,实现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初衷。宣判时,在法庭的威严庄重之下,注重以案说法,释明法律政策和从宽的幅度,使未成年被告人感念国家司法的挽救与温情。坚持“判后释法”,制作“法官寄语”,对每个未成年被告人深入分析犯罪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希望和忠告,使其知法明理、悔过自新,促进其未来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推进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前科封存工作。对未成年罪犯的刑事诉讼档案采取封存机制,八年来封存刑事档案共71人,为失足少年重新融入社会消除后顾之忧。


形成社会合力

 携手“少年法庭之友”,深化青少年维权回访

设立“少年法庭之友”系统,使未成年被告人在审判、服刑、解教后的全过程中,都得到司法与社会的关爱。

联动合力效应。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联合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学校制定帮教计划,确定帮教监护人,落实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的多元监管形式,形成联动合力效应。

积极回访考察。发挥“少年法庭之友”的社会观护作用,协同关工委、妇联、街道、学校等,定期对被判处非监禁刑或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进行观护,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引发犯罪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尽力化解因父母离异、空巢家庭、网络沉迷等社会因素引起的不利因素。对于已经审判完毕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罪犯,联合家长到相关监狱、看守所进行探视和座谈,掌握思想动态,给予激励和鼓舞。


发挥专业优势

普法进校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开原法院少年法庭与开原六中建立联系点,组织在校生参加庭审旁听、观摩活动,根据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对开原六中的家长学校进行了家长法制教育课;与开原新华路小学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辅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在与学校、与学生、与家长的互动中,既注重对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又注重宣传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法律知识,将有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件制作成宣传板、视频片,到各校巡回展览、播放。为在校师生、家长提供“零距离”法律指导和帮助。


播洒法治种子

让法筑梦未来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更是责任重大。开原市人民法院将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少年法庭的功能,努力探索更加有效的模式,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张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