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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丈夫争吵,酒后开车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1-15 10:16:41 打印 字号: | |

南昌法院网讯  2020年9月的某日深夜,25岁的胡某因家中琐事和丈夫黄某争吵,一怒之下拿着车钥匙就离开了家。

无处可去、心情抑郁的胡某将车停在路边,走进便利店买了酒就坐在车里独自喝了起来。

不胜酒力的胡某,在车里哭喊着排解内心的愁苦。一旁路过的代驾小哥看到醉酒的胡某和旁边空着的白酒瓶,担心胡某发生意外,本想通知其家人和朋友,可是失去理智的胡某启动了汽车,朝着护栏和人行道四处乱撞。代驾小哥立即报警。

被送往医院的胡某已经完全失去意识,等到醒来,方知自己已经触犯法律。

经检测,胡某醉酒后血液中检测出的酒精含量为466.74mg/100ml,远超出法律规定的80mg/100ml。

最终,胡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来源: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责任编辑:开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