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法院网讯 一名90后小伙网上牵线搭桥,线下交易鹦鹉时,被民警及时发现。经查,其交易的鹦鹉都是珍贵、濒危物种,小伙已涉嫌犯罪。近日,南昌市南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黄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据悉,2020年1月底,被告人黄甲伙同樊某(已另案处理)、黄乙(已另案处理)在南昌县某立交桥下出售5只鹦鹉时,黄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樊某逃离现场,5只鹦鹉被查获。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5只活体鹦鹉中,2只为太阳锥尾鹦鹉,2只为彩虹吸蜜鹦鹉,1只为凤头鹦鹉,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经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认定,上述5只涉案鹦鹉,价值人民币35000元。
2020年7月6日,樊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2月8日,被告人黄甲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甲伙同他人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黄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黄甲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