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法院网讯 一90后男子乘公交车时,想中途下车,竟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妨害安全驾驶案。
经审理查明,2020年9月28日下午,赵某乘坐公交车,当公交车行驶至南昌大桥上桥处后,赵某想下车,便要求公交车司机李某在南昌大桥上停车。遭到司机拒绝后,赵某突然上前抢夺并扭转公交车方向盘。所幸公交车司机及时紧急刹车并报警,保障了公交车上十余名乘客的安全,未造成人员伤亡。公交车司机报警后将赵某困在车上,不让其离开,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赵某抓获。
另查明,赵某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曾两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在2017年因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被处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赵某曾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赵某具有其他盗窃犯罪前科及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赵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赵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