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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法院学习传达市法治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1-09-19 10:20:41 打印 字号: | |

9月15日下午,开原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开原市法治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开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德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更是企业发展的有力保障。开原法院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立足司法职能,全力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中心工作大局,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会议要求



01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张国清书记关于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以及开原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对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要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切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为建设集聚实力、充满活动、富有魅力、更具潜力的现代化新开原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02
二要精准发力,做到重点突破。

要找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发力点、突破口,不断强化大局意识,为市委中心工作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要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体系;要严格依法公正办案,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以一流的审判质效支持和保障企业发展、产业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改进完善办案方式方法,把“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要精心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加强人民法庭和诉讼服务站建设,努力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流畅、优质温馨的司法服务;要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实际感受;要加强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和廉洁司法建设,着力打造口碑良好、形象一流的法院队伍。

03
三要平等对待,保护市场主体。

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司法,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侵害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理,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04
四要着眼化解,体现人文关怀。

在立案登记阶段,加大诉讼引导,促进案件非诉分流,以“多元化解”解决案件“多”的问题;立案登记后,以“繁简分流”和“难案精审”解决案件“难”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要依法落实诉讼费的减、缓、免交政策,让确实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以设立“雷锋服务窗口”和“共产党员先锋岗”等形式展现司法为民服务姿态,以贴心服务树立良好形象,促进诉讼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05
五要注重产权,做好权益保护。

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逐案督导,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和风险提示;彻底清理涉产权、企业家的久拖未决案件,依法保障企业家对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把控宣传导向,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形成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良好法治环境;认真选树典型案例,向社会持续释放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积极信号。

06
六要讲究方法,坚持文明执行。

要深刻认识做好执行工作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迅速开展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问题整治工作。要检查执行立案、查询、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等流程节点是否及时,执行款发放是否及时规范,是否有案件无法定事由长期没有采取执行措施的情况,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是否规范到位,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是否符合条件,移送的拒执罪案件是否立案侦查起诉并依法惩处等。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查摆的问题,要持续发力、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执行案件质效有新提高,执行队伍作风有新转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变化。




 
来源:开原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开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