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人民法院队伍涌现出一大批模范法官。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公平正义,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以崇高的法治信仰,深厚的为民情怀,忘我的拼搏奉献,谱写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人诗篇。用青春和热血铸就了一座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关心人、帮助人、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一直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他认为,法治中国走进现实,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就是:法治,是否会成为人们的共识、是否会成为人们的信念和准则。而要实现这一切,法律人的身体力行显得尤为重要。一直以来,为了实践自己的法治理想,邹碧华潜心研究,先后主编撰写了《法庭上的心理学》等10余部著作,在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2014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的邹碧华,成为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他首创的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运用统计学理论,科学评估法官业绩。邹碧华司改团队不辞辛苦的付出,不仅为上海的司法体制改革开了个好头,也为今后的改革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如今,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持续深化、系统集成、综合配套阶段。
然而,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邹碧华的健康严重透支。2014年12月10日,他在赴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牺牲在了工作岗位上。他的生命也永远定格在了47岁。
周淑琴,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泗沥人民法庭庭长。她在案件审理中全力倾注司法人文关怀理念,积极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在常年的工作实践中,周淑琴总结提炼出了一套“五心”工作法:坚守初心、接待热心、倾听耐心、调解公心、温暖关心。同时,周淑琴还突破了传统的审判模式,推出“圆桌法庭”“微信法庭“两种全新庭审模式。周淑琴始终把奉献摆在首位,将公心树立在法庭,将爱心延伸到庭外。把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法庭打造成了群众家门口的法治天平,百姓心目中的爱心驿站。
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心结”
黄志丽,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她不但摸索出了新的调解模式,更重要的是她也做到了知心。
黄志丽在办案中摸索出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这“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可以覆盖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多年在基层法院工作,黄志丽清楚很多案件不是黑与白、是与非这种简单的冲突。黄志丽所做的不只是法院内的一锤定音,而是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她在一个又一个充满烟火气的案子里摸爬滚打,实现了法律规范与道德人情的故事交融。
无论是“燃灯”司改的邹碧华,还是情洒乡野、心系山村的周淑琴、黄志丽,面对社会利益多元化、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的局面,他们都能及时调整思维模式,不断在实际工作中摸索总结经验,锐意改革,推陈出新,独创审判工作方法,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