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共同看看
会上,这些“审判大咖”
围绕人才建设工作
都有哪些切身体会和真知灼见吧?
杨悦,女,1974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博士后,副研究员,现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副厅),二级高级法官。曾参与审理“荷兰村”“木兰电子”“东北特钢”重大破产案件等,十几年间数十次组织或独自完成民商法适用及审判工作问题专题调研,针对破产审判所做调研已转化为地方破产审判指导文件。先后获得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沈阳市劳动模范、辽宁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工作者、辽宁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获评辽宁省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
陈林,法库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法学博士,2018年获评“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等全国性媒体刊物上发表文章多篇,其中《预购商品房抵押是否产生抵押效力》一文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率先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庭前会议经验”做法被最高法院的《司法改革动态》刊登予以推广,该课题被确定为辽宁省法学会2016年度重点立项课题,阶段性调研成果《庭前会议操作规程》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物分别报道了庭前会议开展情况。
加强法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既要一枝独秀,更要满园春色;既要因人施策,更要人岗相适,以此建设培养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业务学习要孜孜不倦。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工作中,要始终加强学习,在审判实践“热运行”中做到理论研究“冷思考”,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生活态度。
创新实践要冲破定势。只有敢于在实践中创新改革,才能适应司法新需求。在工作中,要努力将法学理论研究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战斗力和生产力,不断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走深走实,积极为审判质效提升和干警培养提供试验田。
示范引领要激发潜力。积极开展青年导师制活动,发挥资深干警“传帮带”作用,为青年干警健康成长把方向、打基础。同时,注重采取示范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典型案件剖析、青年干警列席审委会等方式,开展岗位大练兵,着力为“好苗子”成长为领军人才打下基础。
王鸿晓,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法律硕士,现任辽宁高院审监一庭负责人,三级高级法官。曾荣获两届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兼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委员会特聘法律专家,多所大学及学院兼职教授。从事民商审判及再审工作23年,精于办案,勤于调研,专于培训,先后承办各类案件两千余件,所承办的高法贤等418人诉皇姑区城建局拆迁合同纠纷案,被人民日报等14家媒体以《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最铁的关系》为题作出专门报道。主持并负责省法院审监系统专题调研项目五次,对下指导调研300余次。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市级劳动模范一次。
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目标的完成,高质量的审判人才队伍应当是其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
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高质量审判人才队伍,个人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人才建设工作;要制定全面而翔实的人才管理规划和计划,对全省法院人才分层级、分类别、分年龄段建立起涵盖个人专长特点、未来发展方向的人才库;要准确界定和定义高质量审判人才的标准;要完善人才的引进和选拔机制;要创新和完善人才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要搭建和打造法院人才培养和发展的平台;要建立和健全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
为实现打造人才队伍,提升人才素质,发挥人才作用的目的,个人建议尝试如下具体方式:进一步加强“审学研”工作;继续开展审判专家评选活动;使其承办本院重大疑难案件;担当全省全国重大调研课题;出版专著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定期进行省内巡回授课,并向省外或国家层面延伸和拓展;实现法院与法学院交流互派,对接双千计划;安排上挂或下派深造;选派援藏援疆锻炼对口授课;把脉并参与全省终结访案件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