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辽宁高院要求各地法院加快执法办案进度、努力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党组书记、院长郑青再次强调,必须“树牢质量意识,始终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为树立“多办案、办好案”鲜明导向,11月3日,辽宁高院对机关审判质效高的36名优秀法官通报表扬。他们是全省5000余名员额法官的缩影。在全省法院大力开展向“辽宁时代楷模”滕启刚同志学习的时代背景下,“辽宁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滕启刚精神在法院”系列报道,将镜头聚焦结案攻坚、审判一线,带您感受全省法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践行英模精神带来的新提升、新成效。
自2012年起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以来,她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00余件,连续7年结案量在全省行政审判部类名列前茅,审判质效始终在高位坚挺。
“滕启刚曾是我们行政审判队伍中的一员。他有一句话:‘一个案子,对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就是他的人生。’ 我感同身受。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埋头搞审判,还要抬头望大局,更要心中有群众。滕启刚就是这样做的,这也是我毕生要完成的课题。”
11月18日,记者来到曹丽华办公室时,她正在电脑上的办案平台查看当日的案件情况,实时掌握自己的办案进度。
对于被省法院通报表扬的事,她说:“其实我们全庭同志都是这样的,我只是他们中普通的一个。案件摆在那里,当事人的期待摆在那里,我们必须心无旁骛往前走。”
年末临近,在办案压力面前,曹丽华想的最多的,仍然是如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这其实意味着,她要比正常的结案付出更多的精力和努力。
滕启刚自创的“滕氏调解法”,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为行政审判法官,曹丽华感触最深,更积极践行。她告诉记者,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案件,老百姓在心理上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弱势感,他们担心到了法院不被平等对待。所以她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求自己更细致一些、更耐心一些、更温和一些,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滕启刚总是平和地对待群众,始终致力于耐心调解和矛盾化解。我希望能像他那样,做一名融情入法、恪守使命的法官。”曹丽华对记者说。
她承办的一起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梳理案情时她发现,上诉人赵某并不属于适格参诉主体,真正适格原告应当是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该案定于11月10日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到庭后,曹丽华并未急于开庭,而是耐心做起了调解工作,引导双方友好协商。上诉人赵某最终心悦诚服,当即决定撤回上诉并撤回起诉。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曹丽华养成了一种习惯,每次开完庭,思路最清晰,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当天将案件审理报告撰写完毕。她还注重对同一类型案件的提炼汇总,寻找规律、强化业务。这种方法长期坚持下来,对她做到高效办案有很大帮助。
采访结束时已是下班时间。曹丽华准备校对一份拟好的判决。20分钟后,庭长于长苓要带着大家召开案件研讨会。年底结案攻坚的号角早已吹响,为打赢这场艰巨的收官战,全庭调整状态,克服困难,已连续多日挑灯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