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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法院、省检察院“两长”同庭办案
  发布时间:2021-12-10 10:55:22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上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郭晓丽故意杀人上诉一案,省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郑青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李成林出庭履行职务。

二审开庭前,审判长全面审阅了案卷材料,通过在线视频远程提讯了上诉人,与合议庭成员一起深入研究了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明确了合议庭成员的分工,指派专人跟进认罪认罚、司法救助、民事赔偿等工作,并亲自拟定了开庭审理的预案,为庭审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庭审通过法庭与羁押场所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辩护人当庭进行辩护。庭审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一审判决的定罪量刑、二审的认罪认罚等关键问题有序展开,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当庭辩论,诉讼权利得到依法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文明规范、严谨高效,充分贯彻了证据裁判原则,彰显了公开公正、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




鉴于该案的具体情况,裁判结果将在合议庭依法评议后择期宣判。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旁听了庭审。


省法院、省检察院“两长”带头办理大要案,是辽宁法院、检察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也为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带动全省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更好的履行司法职责,提升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开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