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赛程过半
吉祥物“冰墩墩”
凭着可爱的外形和寓意
受到了大家的喜爱
一时间“一墩难求”
热爱冰上运动的小伙伴们
也在持续关注着冬奥赛事
并心心念念着“冰墩墩”
毕竟“谁能拒绝可爱的‘冰墩墩’呢”?
有网友为实现“冰墩墩”自由,发挥自己的创造力自制“冰墩墩”。那么问题来了,自制“冰墩墩”会否侵权呢?国家又对“冰墩墩”“雪容融”等奥林匹克标志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冰墩墩”等奥运标志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及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其涉哪几类知识产权权益呢?
首先,“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构成了著作权客体中的美术作品,因此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归属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组委会,作为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作品。
其次,“冰墩墩”“雪容融”作为一种标识,其文字或图形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信息,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已申请注册45个国际分类的“冰墩墩”和“雪容融”商标,并相继申请注册了“冰墩墩”“雪容融”的英文名“BING DWEN DWEN”“SHUEY RHON RHON”及“冰墩墩”“雪容融”的三维标志。
另外,“冰墩墩”“雪容融”的外观设计还受到专利权法的保护。据悉,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于2019年9月16日申请了“冰墩墩”“雪容融”的标牌外观设计专利权,并于2020年6月19日获得授权。
那么问题来了
面对“一墩难求”的现象
一方面许多网友发挥想象力
自制“冰墩墩”“雪容融”
另一方面也有许多不法商家
为谋取不当利益恶意抢注商标
甚至生产、销售
“冰墩墩”“雪容融”相关产品
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
“冰墩墩”“雪容融”的知识产权呢?
首先,正像上文中提到的,“冰墩墩”“雪容融”作为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其依然受到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合理使用”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4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因此,如果是基于个人欣赏的目的而使用“冰墩墩”“雪容融”作品,如制作橡皮泥玩偶、剪纸甚至堆雪人等行为,仅供个人欣赏和使用,则不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敲黑板
上述行为仅限于
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
不能基于商业目的
否则依据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依然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商业目的使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其他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如最近广东省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商家擅自在蛋糕上使用“冰墩墩”图像及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案件,该局表示,任何人及单位都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也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拆分、歪曲、篡改等变形使用,或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由此可见,如果只是因为喜欢“冰墩墩”而自己做相关产品、自己欣赏,并不侵权。可如果擅自销售有“冰墩墩”图案的产品,那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哈尔滨中央大街街景
此外,依据著作权法第24条,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冰墩墩”“雪容融”作品,通常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此前就有媒体报道了解放军战士们制作“冰墩墩”雪人为奥运健儿加油的新闻。
然而,如果不法商家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恶意抢注,甚至生产、销售含有“冰墩墩”“雪容融”标识的盗版玩偶等周边产品,毫无疑问将构成侵权。近期,北京地区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立案了数起侵权生产、私自销售假冒“冰墩墩”“雪容融”案件,有商家被处以行政罚款,并有相关当事人被依法拘留。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于2022年2月14日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等商标注册的通告,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冰墩墩”等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并对已注册的“雪墩墩”等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并公布了相关名单。
日前,在2022年2月14日举行的2022北京新闻中心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冰墩墩”既穿着晶莹透明的“冰糖外壳”,也戴着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全方位助力冬奥知识产权保护。
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
小伙伴们对“冰墩墩”“雪容融”的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侵害“冰墩墩”“雪容融”知识产权
不仅面临着
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行政处罚
甚至是触犯刑法
这三种类别的保护
势必使得“冰墩墩”的“保护罩”
更全面、更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