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发展形势,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同意,即日起,全市范围餐饮、洗浴、影剧院服务场所有序恢复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查验“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码”,做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消毒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餐饮、洗浴、影剧院限流50%开放,洗浴场所不得提供住宿服务。同时,经营主体要将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二、所有进入餐饮、洗浴、影剧院场所的人员需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同时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以上公共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台账,做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四、对于未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行业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将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许可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开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