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因未及时履行生效裁判,即将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焦虑,一边是如果上失信名单后影响疫情防控中复工复产的担忧,深陷困境的企业该怎么办?
此时,“纳失宽限期”,给企业纠正失信、缓解困境提供了新路径。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该院首份“纳失宽限期”执行决定书,苏州某机械公司成为首个获得90天“纳失宽限期”的被执行人。
企业负责人说:
这份决定书给了我们新的希望!我们一定会珍惜这次难得机会,按约履行还款义务,还要组织好复工复产,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工人工资按时发放。
承办法官说:
当前,江苏省法院正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其中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是整个行动的重心。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暂缓纳入失信名单,给其纠正失信行为一个缓冲期,可以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又能最大限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复工复产。宽限期满后,如被执行人仍具有应当纳失情形的,法院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