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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着问题去!辽宁高院开展全省法院上半年“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
  发布时间:2022-08-08 09:21:23 打印 字号: | |



8月2日,全省法院上半年“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召开。辽宁高院院领导分别和大连中院、阜新中院、盘锦中院、葫芦岛中院等4家法院院长共同查找审判质效问题。辽宁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主持会议,辽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文通报第一季度“面对面”评议整改情况并作综合点评。





“案件效率指标仍有提升空间”

“对辖区法院指导不到位”







“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要开展重点评查”


会上,4家中院院长重点围绕上半年辖区法院初始案件质量情况、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及改革相关案件质效等情况,自查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其中,大连中院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前列,在查找问题的同时,总结经验。省法院各分管院领导点评精准、客观、全面,并对省法院自身业务条线指导工作进行自查。会议分析了上半年全省法院审判态势,对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案件质效提升方面问题及整改措施。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的意义和作用,推动形成三级法院一体抓审判质效合力。要统筹抓好下半年的结案工作,防止年底突击结案。狠抓诉源治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强化源头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一体化、精细化、闭环管理,切实发挥审判质效管理平台激励机制、大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审判质效面对面”机制等“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杜绝“带病”文书出门,加强判后答疑,提高“四类案件”监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会议要求,要围绕突出问题补短板、强整治。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加强和改进案件评查工作。要打好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攻坚战”,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跟踪问效,切实保证“下沉”案件“下得去、接得住、办得好”,提级管辖案件“选得准、提得顺、审得精”。

4家中院院长、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在省法院主会场参会。参加第一季度“面对面”评议的沈阳中院、抚顺中院、丹东中院、锦州中院、铁岭中院等法院院长在各分会场参会。



 
责任编辑:开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