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救助义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裁判规则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之间无法定救助义务——刘战军、刘换换等生命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身体、智力发育尚不健全,面对突发紧急状况,自保尚且不足,救助他人更无能力。因此,涉案幼童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相互之间没有安全保障义务,亦无法定救助义务,涉案也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权行为,幼童的法定代理人无需对损失承担责任。
案号:(2022)豫1628民初134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8月10日
2.在酒店摔倒后未出现需要酒店立即进行救助的危难情形,不能认定为酒店未尽救助义务导致受害人损失扩大——陈玉坤与上海雄耀大酒店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涉案当事人因自身原因在酒店摔倒后,酒店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帮扶、询问并调换房间,当事人身体或者精神未出现明显不适、需要及时救治的危险情景,难以认定存在已处于需要酒店方立即进行救助的危难情形。因此,法院对当事人认为酒店未尽救助义务导致其损失扩大的主张不予支持。
案号:(2022)沪02民终3529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7月22日
3.游乐设施及场所的提供者对未成年服务对象负有更加严格意义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曹某、沅江市锐蹦蹦床馆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游乐设施及场所的提供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尤其当服务对象为未成年人时,经营者应当负有更加严格意义上的管理责任和救助义务。涉案娱乐设施因未充气导致顾客受伤致残,属未在合理范围内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游乐设施及场所的提供者对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故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案号:(2022)湘0981民初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6月30日
4.法定救助义务适用的情形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宋建荣、周德金健康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法定救助义务适用的情形是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涉案当事人的健康权并未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危难情形需要救助,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身体健康权被损害是被诉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所致,因此,被诉侵权人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
案号:(2021)云25民终1595号
审理法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3月8日
5.麻将铺经营管理者在打麻将成员突发疾病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实施救助——卫小俊、卫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案例要旨】:相约在麻将铺打麻将的各成员相互间无法定或者约定的相互救助义务,仅负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麻将铺的经营管理者应对其提供服务的对象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打麻将成员因自身原因突发疾病,麻将铺经营管理者应采取必要措施实施救助。其他打麻将成员采取了普通人认知的救助措施,可理解为对麻将铺经营者应尽义务的协助,即认定麻将铺经营者适当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共同打麻将的成员和麻将铺经营者对于医治无效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号:(2021)川01民终10058号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1年7月19日
司法观点
1.法定救助义务的适用要件
法律依据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