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当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为达不当胜诉目的,在原件上擅自添加备注文字,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其行为属于伪造证据材料,妨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依法应当进行制裁。
裁判文书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