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
许多人盼望着早点回家,
网约车、顺风车方便快捷,
成为不少乘客的首选。
一些司机也想着分摊成本,
如果还能从中赚点外快就更好了。
然而,
这种情况却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案件详情
国庆节放假期间,司机李哥驾驶私家车载4名乘客从厦门前往漳州途中,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
由于李哥未能提供《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等有效证明,交通执法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决定对李哥处罚款10000元。(另扣押案涉车辆 45 天)。
李哥认为自己是开顺风车,不属于非法营运,诉请法院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