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谢谢你们执行局的办案人员了,这拖欠多年的辛苦钱,可算是给我们要回来了!”年近七旬的申请人韦大爷在拿到执行案款后,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局法官助理王艳华的手中,不停地对干警表示感谢。
“虽然我是被执行人,但是办案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我的生活工作需要,不仅为我宽限了还款期限,还为我保住了车辆,非常感谢开原法院做的工作。”被执行人杨某也由衷的感谢道。
一次执行,收获两份满意,事情还要从2015年说起。
2015年3月,被执行人杨某雇佣申请执行人韦某共11人在杨某经营的苗圃从事苗木种植、培育、起树及苗木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同年7月韦某等已经完成了全部劳务,但杨某没有及时支付劳务报酬,共计拖欠69670元。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申请人于2022年2月15日到院申请立案执行。
立案后,办案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发起网络查控,经查被执行人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考虑到本案属于涉民生类案件,且案件申请人较多,年龄最大的申请人已逾七十,生活困难,于是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到庭执行,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时向其释明了不如实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其有一贷款车辆,贷款两个月还清之后能过户到其本人名下。得到该财产线索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下发了扣押裁定,要求被执行人及时将车辆送交法院。
因工作生活需要,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先偿还6万元案款,将车辆取回使用。办案人员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还款态度、车辆价值、被执行人生活工作需求等情况,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与申请人方说明了被执行人的困难,最终促使案件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22年6月6日偿还6万元,剩余的案款及受理费合计11316元于2023年1月20日前给付,申请人同意法院解除扣押将车辆先交还被执行人。
2023年1月16日,办案人员再次联系了被执行人杨某,询问第二批案款是否能如期履行,被执行人承诺两天后工程款到账会第一时间将剩余案款送交法院。1月19日,腊月二十九,办案人员王艳华将被执行人偿还的剩余案款发放给了申请人韦大爷等人,案件至此结束。
执行是司法公正全路段的最后一公里。开原法院将每位当事人的诉求真真正正地放在心里,在执行工作中始终注重强制与善意的平衡,把握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在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