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3】256
基本案情
2021年夏天,被告人朱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某电商平台购进“减肥巧克力”、“魔纤综合果蔬片”,之后进行分装,通过微信销售给被告人祝某某,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8800元。被告人祝某某在微信朋友圈进行宣传,销售给被告人梁某某,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7900元。被告人梁某某将购进减肥巧克力和果蔬片在某直播平台加价对外销售。
经检测机构鉴定,被扣押的“减肥巧克力”、“魔纤综合果蔬片”均检测出含有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神经抑制剂,因能够抑制食欲、增加能量消耗从而降低体重,但实验发现其具有增加心脑血管疾病甚至死亡的风险。
2012年3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西布曲明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将西布曲明列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法院判决
来源:巨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