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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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的医疗费是法定赔偿的项目,但是赔偿义务人会以医疗费中存在“非医保”用药进行抗辩,不予赔付。那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医疗费“非医保”用药部分是否应该扣除?下面就以下案例进行分析。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曲阜法院认为,关于被告保险公司提出的应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的问题,医疗用药系医院的行为,治疗过程中无论是侵权人还是被侵权人,对于医疗机构针对病情采取的治疗方式和用药范围均无法预见和控制,医保范围用药的限制条款,明显降低了保险人的风险、限制了被保险人的权利,因此不应扣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
法官说法
来源:曲阜市人民法院、济宁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