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法治日报刊登“铁岭中院高效化解网络合同纠纷”一文,全文如下:
近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接到当事人赵某打来的电话,感谢调解员追回孩子在网络平台偷花的钱。原来,赵某因患病无业,13岁的儿子小豪由爷爷奶奶照顾养大。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短短半年内,小豪沉迷游戏,偷着将爷爷、父亲和叔叔手机上的钱转到自己的手机上,在多个平台累计花费近14万元。家长发现后心急如焚,直接跟网络平台联系退款无果。遂将几家平台起诉至铁岭县人民法院,铁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属于约定管辖,驳回起诉。上诉人向铁岭市中院提起上诉。 铁岭市中院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审阅卷宗,了解到几家平台的游戏服务协议中都有管辖权约定。若按约定管辖确实需要上诉人去北京、深圳、张家口等地起诉。随后,调解员给各平台客服打电话,说明情况。上诉人确实是未成年人,希望能够帮助解决。在调解员的努力下,3家公司同意退款,案件得以实质性解决。 铁岭市中院调解团队通力合作,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的优势,成功帮助当事人化解了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高效率低成本帮助上诉人化解危机。同时,各方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