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农户林地纠纷的案件在开原市人民法院中固法庭、开原市公安局马家寨派出所、开原市司法局马家寨司法所、马家寨镇林业站共同调解下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组织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原告高某发现自家的榛子山被镰刀割掉了200余棵已经生长了几年的榛子树,其恰好位于原、被告家榛子山之间的过道位置,原告前往被告卢某家中询问是否是其所为,被告承认,于是原告要求被告做出相应赔偿,被告以此位置是山道为由拒绝赔偿,原告向被告多次索赔无果后向马家寨镇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对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被告始终不予赔偿,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榛子林地损失。
原告诉至开原法院后,院里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开原法院中固法庭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过于激动,且关于两家相邻林地的界限一直争议不清,所以一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本案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是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矛盾十分尖锐,考虑两个当事人都是同村村民,如一判了之,很难消除两家的隔阂,可能还会导致积怨更深,为妥善处理纠纷,平息矛盾,中固法庭庭长纪广宇与马家寨镇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四方联动,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
联动调节
4月26日上午,中固法庭庭长纪广宇、法官助理王美文、马家寨镇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林业站工作人员深入涉案涉林地进行现场勘查,查看当前榛子种植情况及两家界限,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现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寻找双方的平衡点,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退让一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能够兼顾邻里之间的情感。法官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正确处理邻里之间纠纷及财产损害纠纷的方式,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耐心劝导其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再次有类似过激的行为。
在法庭干警和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现场划清了原被告均认可的林地界限,原告方放弃了主张被告损害其林地的赔偿部分,被告方也意识到自己过激行为的不当,主动向原告方道歉。至此,一起因双方林地界限引起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近年来,农村土地、林地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伤害了邻里之间的和睦感情,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开原法院中固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四所一庭”联动机制的优势作用,不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的创新与实践,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